我们可以同时爱上三个人吗?
黄德华
我在徐兆寿博客看到“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我觉得她的分析非常有道理。她的爱情三元素理论是:爱情常常受三种力量的支配:第一种是来自与生俱来的审美的爱,第二种是来自社会的后天养成的道德的爱,第三种是非理性的欲望,这是来自与生俱来的先天的欲望即性和后天养成的精神与性格方面的欲望。一个人的爱情往往是这三种力量的两种或三种的混同体,如柏拉图的爱是美与道德的结合,他不赞成非理性的欲望。尼采的爱表面看起来只是第一种审美的爱,其实这种审美参与了后天的道德,所以他认为真正的爱情就是初恋。我们现在能讲得清楚的人的优点与缺点,其实都是道德,所以道德的爱才是人类真正的爱,但人们不承认这一点。第三种力量,即非理性的欲望之爱,这种力量在一个人的爱情中是起着巨大作用,是难以衡量的。人们喜欢的是激情,其实,激情的爱在爱情的哲学里,是最初级的爱情。少年时期的爱往往是欲望的成分会少一些,多的是对审美的崇拜和道德的暗示,爱一个人可以不占有。这被人们称为纯粹的爱,高尚的爱。成年人爱一个人,性的成分要占得多,也就是说,非理性的因素会多一些。到了老年,爱归于朴素,老年人的欲望不再是生理上的性,而是心理上的性,即心理上的占有欲。
对于普通人来讲,三种爱的元素只有同时能满足时,爱才是完整的,但是,现实往往只满足两种元素,甚至一种,这样爱便是缺失的。在爱不完整的时候,人的非理性因素会常常带着人出走,即爱着一个的时候,可能会同时爱上另一个,甚至是第三个。所以我们很有可能同时爱上三个人,这三个人分别代表了审美的爱,道德的爱,欲望的爱。
为什么很多人在结婚时常常会犹豫不决,因为他有几个爱人,一个代表了美,一个代表了道德,即善,还有一个代表了欲望。皇帝娶那么多老婆主要是对美的掠夺,但他总是在其中选道德最完美的来做皇后。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在人道主义中,道德才是真正的美,道德远比外在的美重要得多,高贵得多。杨贵妃代表的是审美与非理性的欲望,李隆基又仅仅是一个不重道德重美色的文人。他们的爱是千古佳话,但其实是一种痛苦的美。在这里,审美的爱与善的爱成了对立的力量。
人们为什么会出现婚外恋呢?因为这三种爱在起作用,如果A是因为老婆人品好而结婚,那么这只是代表道德的爱,是残缺的爱情。这样的婚姻如果今后没有出现第一种与第三种爱,而在外面遇到第一种与第三种爱,则极容易出现婚外恋。第三者一般会有外在的美,从而满足了A对审美的爱的渴求。她的身上肯定还有一种让你难以把握的东西,它也让你兴奋,那就是非理性的欲望。这种欲望有性的成分,也有精神、性格等方面的成分。让A尝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激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爱情,其实是欲望的爱。如果这位第三者爱上了A,她是一个在道德上有缺陷的女人。她就不会爱上你这个有妇之夫。因此也是残缺的爱,即使与她结婚了,也不是完整的爱。
假如我们在婚前谈过恋爱,尝过审美的爱,尝过道德的爱,也为那些非理性的欲望而激情四射过,我们最终会发现,这时我们最幸福!因为只有三种爱结合的爱情才是完整的。所以我建议当三种爱没有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时,我们不要轻易地谈恋爱。最多可以暗恋。否则就为今后的婚姻埋下了祸根。因此我们明恋不能太早,因为我们那时很难找到三种爱集于一身的恋爱对象。
但是,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是很难的,最终我们只能选择一种或两种爱。此时我们要选择道德的爱。审美(外在美)是迟早要消失的,非理性欲望的爱也会消失或减弱,只有道德的爱才是真正持久的爱。当然此时的爱也是残缺的,这是中策。不过,婚姻需要经营,爱需要学习。此时我们调整自己审美的爱,控制自己的欲望的爱,我们同样可以得到90分以上的幸福。
我们可以同时爱上三个人,也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但是我们不能同时去明恋三个或两个人,否则我们的恋爱与婚姻就都会不完整,我们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我们要寻找集三种爱于一身的异性为恋爱与结婚对象。如果不幸,那么就选择与道德的爱结婚,并去调整自己审美的爱,协调好双方欲望的爱。
以上是我的感悟,欢迎大家讨论,并对大家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