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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皓: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的“远与近”
2016-01-20 7149
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先后被曝“员工私卖理财产品巨亏”,使理财产品的风险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最近一则新闻又将银行理财产品与“庞氏骗局”相联系: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的一篇文章指出,银行采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产品的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肖钢作为老资格的银行家,此言一出,银行理财风险引发各方震惊和广泛讨论。银行理财是不是庞氏骗局?中国影子银行的问题究竟有多严重?如何整顿和监管影子银行?此类问题非常重要,需要系统、客观进行剖析和评估。
  1.将银行“借新还旧”操作划归“庞氏骗局”范畴有失公平
  这里提到“庞氏骗局”一词,那么,何谓“庞氏骗局”呢。这里需要普及一下金融知识。1903年,一个名叫查尔斯.庞齐的意大利裔投机商移民到美国。十年后,他发明了一个骗局,以一项3个月就可得到40%利润回报的投资吸引了大批追随者。通过把后来者的钱作为利润发给先进入的投资者,庞齐成功地在7个月内吸引3万名投资者,并且把这项“投资骗局”维持了一年之久。自此,一个名叫“庞氏骗局”的金融欺诈方式诞生了。通俗讲,“庞氏骗局”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的一套骗人把戏。那么,将银行理财产品看成一场骗局是否冤枉了银行了?银行卖出的绝大部分理财产品,到期都能保持正常还本付息。
  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名为理财,本质上仍是信贷的变种,很大程度上是信贷额度严厉管制的产物,资金最终用途很大一部分是流向中长期贷款。这类理财产品到期后,其还本资金来源于后续募集的理财计划的资金。说白了,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发新债,还旧债。这样的资金结构很可能会出现所谓的理财产品期限与中长期贷款期限错配的问题,容易使产品陷入连环式陷阱。这也是银行理财被称为“庞氏骗局”的原因。
  但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还算稳健。最近几年,除了少数与股票等挂钩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出现过零收益或负收益,其他理财产品基本都能实现预期收益。只要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银行能维持正常的理财产品销售,银行资金循环正常,银行就不会出现兑付的问题。
  2.期限错配的盈利模式本身其实无可厚非
  围绕影子银行的主要争议目前集中在三点:1.以银行理财为代表,产品和投资标的期限错配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问题;2. “资产池”模式下滚动发行产品导致的“庞氏骗局”嫌疑;3.投资资产的安全性问题。
  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限特征突出,发行产品的期限占比上,1-3个月的产品占据发行总数的60%左右,而对应的资产标的期限普遍较长:监管部门披露截至年中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中,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占比超过60%,债权项目融资类(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资产、银信合作等)占比25%左右,高收益型权益类资产占比10%左右。
  但是,期限错配的盈利模式本身其实无可厚非,事实上,期限错配正是银行表内经营最主要利润来源: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中活期占比在30%以上,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占比也始终较低,而贷款结构中中长期比例整体在50%以上,存款利率上限管理和贷款利率下限管理的背景下,活期存款和中长期贷款之间的稳定利差成为银行净息差贡献的主力。
  期限错配并非影子银行的特有风险,问题的本质停留在如何有效进行流动性安排,提高理财账户的全盘现金流摆布规划能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如果仅仅因为银行理财采用了借新还旧式期限错配的操作模式,就认为其属于“庞氏骗局”的范畴,显然有失公平。理财是否属于庞氏骗局,标准应该取决于两点:资产池是否有真实的优质资产和产品预期收益率是否明显高估。
  根据银监会对媒体披露的理财配置资产占比,用AA+短融和中票收益率、SHIBOR 3M、票据直贴利率、1年期贷款利率进行加权,模拟出的综合收益率与全市场1个月期理财产品收益走势基本相符,并且收益和成本的利差尽管从去年年中以来高位回落,但截至目前依然有1个百分点左右的获利空间,不属于资产回报无法覆盖产品要求收益的情形。
  并且,理财产品的设计上,存在募集期只有活期收益、到期清算往往采用T+N形式(此期间不付息)的问题,导致真实的产品收益率相比名义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距,实际收益水平对比存款并未明显高估。我们以大型银行发行的1个月期预期收益4%的产品为例,经发售期和清算规则调整后的实际收益水平在3%附近(如果设计为保本型产品纳入表内以存款核算,那么要求的投资收益率在3.3%以上,加上托管和销售费率,资产收益应当在3.5%上下水平——含同业存款、信用债和贷款性质标的的理财资产池综合收益完全可以满足),已经低于3.25%的大行一年定存牌价利率。
  3.银行理财产品可算作是利率市场化的“先驱”
  庞氏骗局是“空手套白狼”,而理财产品可是有对应的资产的。进一步说,还有一大不同在于,这些短期理财产品其实就是变相的银行“活期存款”。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银行理财产品可算作是利率市场化的“先驱”。在银行的日常运营中,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中活期占比在30%以上,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占比也始终较低,而贷款结构中中长期比例整体在50%以上。所以理财产品的“庞氏骗局”说法不算准确,在以往也确实没发生过违约现象(12月华夏银行的纠纷是兜售的第三方理财产品)。
  4.影子银行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阶段中国实体经济融资对影子银行体系的依赖越来越强,影子银行体系扩展了融资主体的外延,也成为传统信贷市场的补充,对其的态度应该以监管为主,管制不必过于激烈。无论如何界定和定义,影子银行都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因为蕴含风险就简单否定。世界上没有毫无风险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风险总是存在,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不鼓励竞争和创新的风险,事实上远远超过竞争和创新的风险。尽管我国影子银行业务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总体规模仍然有限。目前我国银行总资产接近130万亿,贷款接近70万亿,居民储蓄存款近40万亿。与此相比,各类影子银行业务或者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空间依然巨大。
  5.如何正确引导影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针对我国影子银行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我们既不能简单一刀切,谈“影”色变,一概否定,甚至妖魔化,也不能听之任之,漠视不管,我们需要客观、公正和理性的科学态度,深入分析和正确引导影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根据我国银行金融体系的具体实际,对影子银行给以符合我国国情的界定和定义,并据此摸清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实际规模,不要动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说到影子银行风险,就好像到处都是影子银行,金融危机马上就要到来似的。这并不符合我国实际。其次,不要一说到风险,就立刻想到“收、卡、管”。影子银行业务种类繁多,风险和收益结构互不相同,有些并不具有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具有自我消化能力。哪些应该监管,哪些不应该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指标和方法来监管,都需要首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集思广益,妥善决策。
  6.理财产品透明度亟待提高
  目前银行理财业务主流模式是资金池模式。对于销售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者并不知道去向,大多数金融机构以规避风险为由,拒绝向投资者公布投资组合、实时收益及风险等关键信息,这些资金池基本成为一个巨大的“黑箱”。如果投资者失去信心并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就会停止,相关风险就会集中爆发。而反观公募基金市场,因为有比较透明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逐渐明白“买者自负”的道理。公募基金的透明运作模式,或许可以给理财产品以借鉴。肖钢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是骗局的提示,一席话捅破了窗户纸,明白告诉老百姓,理财产品有风险,购买须谨慎。银行在向百姓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应误导销售,应让客户享有知情权,履行揭示风险的义务,告诉投资的用途,把可能遇到的风险向百姓讲明白,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投资。而普通人在购买时一定想着高收益、高风险这回事,弄清楚到底投向哪里。这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是一个道理。
  7.银行转型升级路在何方
  在全球经济减速的大环境下,中国经济也在减速;经济减速的结果是储蓄率下降,银行规模扩张的模式将走向没落。既然银行业的规模扩张不能持久,传统的商业银行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小,因此金融创新成为唯一出路。另外,随着储蓄率下降、养老压力的加大和跨期安全成为第一位,社会越来越需要大量有稳定收益的金融理财产品,可是中国银行的财富管理最缺的是有20年以上实践经验的金融投资专家。
  随着财富管理服务的出现和逐步发展,财富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和能力将成为财富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和服务的差异性将不可避免,金融投资专家品牌因素在财富管理服务的市场竞争中将越来越重要。
  银行的转型升级之路只有一条:就是放下在垄断体制下养成的偏见,聘请外部真正有20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投资专家担任银行的财富管理顾问,将优秀的金融投资专家的影响力及财富管理的专业能力与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相结合,就会大幅提高财富管理的竞争力,留住并吸引更多的高端客户,直接带来的就是客户存款和业务量的增大,增加银行的持续盈利能力。
  在流动性过剩的今天,哪家金融机构能管理好财富,大量财富必然会流向谁。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是让高端客户的财富持续稳定增值,银行未来的发展是以财富管理的能力定胜败,银行只有在真正财富管理专家的带领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此,私人银行业务应成为银行创新发展的核心,用私人银行的创新发展推动银行的转型升级,用优秀的金融投资专家品牌打造出国内优质的财富管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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