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明确相关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一般原则
1.各层级管理者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各级公司、各级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2.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公司管理层预防舞弊行为的产生。
第3条 名词解释
1.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2.舞弊的预防:是指采取适当行动防止舞弊的发生,或在舞弊行为发生时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4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1.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存在的舞弊风险。
2.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3.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
4.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条 舞弊预防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使之得以有效实施是预防舞弊的主要途径。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应当关注以下主要内容,以协助公司预防舞弊:
(1)公司目标的可行性;
(2)控制意识和态度的科学性;
(3)员工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经营活动授权制度的适当性;
(5)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6)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3.除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外,还应考虑可能会导致舞弊发生的以下因素。
(1)管理人员品质不佳。
(2)管理人员遭受异常压力。
(3)经营活动中存在异常交易事项。
(4)公司内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存在较大冲突。
(5)审计部在审计中难以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
(6)审计人员应根据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发现的舞弊迹象或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信息,考虑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的性质,向集团审计部报告,同时就需要实施的舞弊检查提出建议。
第7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