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有没有发现这些年越来越多的老总开始着力打造个人品牌?从高调的马云到“低调”的任正非,从40后的柳传志到90后的马佳佳,大家环肥燕瘦,各有妙招。刘辉找了几个数据供大家参考一下:
“小米公司”官方微博:粉丝270万;雷军微博:粉丝860万;
“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粉丝660万;周鸿祎微博:粉丝830万;
“万科周刊”官方微博:粉丝4万;王石微博:粉丝1380万;
“华远会”官方微博:粉丝3万;任志强微博:粉丝2000万;
各位看官有何感觉?
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企业都要懂得一点:我们正在进入领袖营销时代,每个企业的老总都必须站在前台,成为企业的代言人!
为什么?答案很简单,时代变了,“瞬联”的自媒体时代,人们更喜欢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你的公司。所以互联网时代的营销是人的营销,而不是公司的营销。如果你想让人喜欢公司,必须先喜欢上你们公司的人。
从更专业的学术分析上讲,在互联网营销时代,大众传播并不是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或者拟人化这个中间环节),即大众传播——意见领袖——一般受众。
这意味着,电商时代,每一家企业都应该做领袖营销!总裁应该电商化:开始用心经营自己的微薄、微信、用心经营自己的粉丝群。
在这个意义上,总裁电商化包括了三个基本内涵:
1、客户角度:客户不是喜欢一家公司,客户喜欢的是这家公司的某个人。
你可能不喜欢中国工程院这个机构,但你会喜欢袁隆平这个人;人们可能对小米公司没什么感觉,但雷军却让很多人喜欢,尤其是“米粉”。
同样的道理,罗永浩有什么资格做手机?他不过是因为英语培训出名而已。但从粉丝逻辑看,结论却恰好颠倒过来,人们喜欢老罗,喜欢代表他们与西门子干仗的老罗,那他做个手机,我们看看,或者买回一台来体验一下又如何?反正手机如今不就是个玩具吗?
对于今天手握“自媒体”的消费者来说,一个没有人格魅力领袖的企业,是一个平庸的企业,而身上没有故事的领袖,是一个没有“人味”的领袖。
2、企业角度:一个有个性的老总等于半个Marketing。
不管你的生意是B2B还是B2C,作为老总,你都应该首先是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者。
所谓微博、微信等,无非就是提供了一个平台,让那些“小人物”发出他们的声音,说出他们的感觉。而过去电视时代、报纸时代,只有付得起钱才能说话。
当“小人物”们都可以成为“媒体主角”的时候,如果老总没有什么可说的、可看的,那这家企业有什么可看的?一个不融入你生活圈的朋友,再有钱,那也是他的钱,关你我鸟事?
3、传播角度:老总首先是一个消费者,然后才是消费者的老大。
电商时代,客户愿意听别人的使用体验,而不愿听企业的宣传。在米粉眼中,与其说雷军是个老总,不如说是一个超级玩家,是一个超级发烧友——他是我们是一伙的!他们之间,不是买卖谈判,而是发烧友之间的技艺切磋。
在互联网的社交时代,每家公司的总裁就是消费者部落的老大,你不仅要享受部落的跟从,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回报这种跟从。在一个人际交往的社会,人们不会跟从一家公司,但人们会跟从自己认同的老大,哪怕老大得到的利益多了点。
过去,媒体资源有限,只有知名企业的老总才做公众沟通,现在,自媒体资源无限,每个企业的老总都应该致力成为某一个细分行业的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