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全国各地一部电影很红,大家都在热议论,我一个朋友为了看原版竟不辞老累跑到香港去了解所谓的庐山真面目,曰:大陆版不过隐,之所以如此热情,竟为了汤唯的"脱".我看网上都是媒体的的评论,这个角色脱还是不脱,小汤同志脱的怎么样,干脆不,老梁脱的怎么样,如此等言论冲击我们的耳目.前一天,受社会潮流的影响去看了,也没什么.即使有的好象不是很懂,但觉的拍的还不错,佩服张爱玲也佩服李安.故事中色和戒欲望和理想行动和激情理性和本能等等冲击在电影里.国内的同志们只享受到"戒",而看不到"色".所以很多朋友告诉他们在干吗?是李安水平高到超出我们的思维,还是艺术就是这样.实际都不是,我想如果没有"色"或者原始本能的冲动,而只有"戒"的空洞,那就缺乏意义了,若只有"色"没有"戒","色"的一塌糊涂,道德地平线就是不存在了.>将这件事情放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以一个热情青年用生命和情感来演绎,想尽办法要杀掉情人,但关键时刻又因情感是行动失败.好象很复杂,实际很简单,不过这样最基本的人生基调相互交错,成为我们2007年的看点.看后,我想到我们最近企业朋友很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之前,很多企业的应对措施.我们大部分企业都是民营企业的,在创业和发展中经历了矛盾/困惑/误解/彷徨/失望/激情,为了生存,为了发展,义无反顾.在员工关系一贯是一边到的形式,我记的早期外地民工到沿海打工,只要找到工作,三没原则(辛苦没关系,工资低没关系,随时解聘没关系),我们的老板充分的把握了民工的当时的"色",无视民工的超额付出,无视国家的"戒",造成色与戒的不平衡,也在某种状态下沿海民工荒的出现.人的属性是"色"的,我们老板把自己的色发挥到极点,却把我们的员工色压抑到极点,这还叫和谐吗?新的劳动合同法一公布,老板都在想我们亏死了,那试问一下以前没签定合同,以前拖工资,甚至做了一年都那不工资的农民工那不是亏的早死了.如果没有欲望,而仅仅只有伦理道德和规范,我们的动力何在;反之,如果只有追逐财富和金钱的欲望,没有"戒",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给予约束,那就是祸害.所以新的劳动合同法只不过扭转"色"与"戒"之间不平衡的杠杆而已.现实中越来越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自己的"色"在那里,"戒"的不断加强只是一种新欲望下的催化剂,对色更好的规范而已.欲望本身在冲破旧的规范的同时必然会出现一个新的"戒"-------新的规范,而新的规范又要保证和约束着我们过度欲望的行为,促使欲望有个合理的定位.这或许就是在新的年代法制的健全要走的路吧!我们老板在尊重这个欲望横流的年代中,不要忘记一切有规则.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一种约束你的"戒".当然员工也要记着你的本职,产生生产力才有生命力的道理,在自己的"色"与"国家公司的"戒"之间弄好关系.老板们没有必要一点点以前没有的"戒"就一定找专家想对付这种"戒"的手段(外部的修正),那是不符合趋势;那是治标不治本的行为,我们要做的是彻底认识到我们员工的"色".从内核中完善这个"戒",让"色"与"戒"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