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从忠
所谓勤劳无益,就是指一个人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并且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的活动毫无回报地服务于他人了,“学雷锋”了。此时,如果领导者没有对他的工作进行肯定,不去弘扬正气、表彰和奖励先进并且将其制度化,那今后就不会再产生先进人物了。过去的大集体和国有企业,为什么懒人多,效率低下?其原因就是因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激励,谁还会付出努力把工作干好呢?
比如,过去生产队的社员、国营工厂里的工人,往往越干越不快乐。我们要把给自己干与给社会干结合起来。51%给自己干,其余的给别人干、单位干、国家干、人民干。也就是说,要让“给自己干”控股。给别人干,稍有不顺,往往牢骚满腹;给自己干,即使赔了,也是有悔无怨。一些人在大集体中干活的时候,琢磨的是怎么样多拿一点,少累一点。当他们为自己干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种样子。
有的人开了一家小店,风里来雨里去,吃饭都没正点,可是,一年到头,算来算去,最后又把店关了,说“没赚钱”;有的好点,没赚钱赚了点货……虽然如此,还是很快乐;即使不快乐,也是亲近者才知道,对外人绝不说不快乐。与在大集体劳动的时候相比,干活的时间长了,投入也大了,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干得有价值。给自己干,领导们再也不用担心员工“态度问题”了。
某工程队需要整理草坪。工程很急,起初几天按天数算工钱,每天最多处理6000平方米。后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按平方米算工钱。结果,第二天就突破1万平方米!人还是那些人,机器还是那些机器,草还是那些草,蒙牛还是那个蒙牛,但就因为制度不一样、态度不一样,速度也就不一样了。
“给自己干”的哲学意义:从邓小平开始,中国式管理的核心就是一句话:让每个人“为自己干”。不是“为别人干”,不是“为集体干”,也不是“为主义干”,就是“为自己干”。中国的农民是这样,中国的工人也是这样;中国的体力劳动者是这样,中国的脑力劳动者也是这样。为自己干一般能干好,为别人干一般就干不好。
一个做鞋的人,为别人负责是做不好的,为自己负责就能做好。当他“为别人负责”的时候,他的服务对象是泛指的,不特定的,模糊的,由于他的服务对象的模糊性,他在工作中的动机就不是强烈的,感情就不是具体的,思维就不是深刻的,责任意识就是松懈的。当他“为自己负责”的时候,他的服务对象就是活生生的自己:做不好就没人买,砸了牌子就卖不上好价钱,丢了工作就无以养活一家老小。这时候,他的动机足够强烈,他的智慧强力发挥,他的责任意识是紧绷的。所以,首先“为自己负责”,然后才能“为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