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凯原法学院“张元济法学讲座”第4讲在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3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李林担任主讲嘉宾,演讲题目为“我国宪法视野下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高全喜、范进学、李学尧、程金华、郭延军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科研处副处长张锦贵等出席。本次讲座由季卫东主持,高全喜、范进学担任评议人。
讲座中,李林介绍了此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指出如何重新理解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重要学术命题。他深刻阐释了民主的概念,论述了我国的选举民主及其宪法本质,并回顾了我国的协商民主及其政治本质。他认为,社会主义选举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根本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可以丰富和发展选举民主,但在宪法上难以超越和替代选举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