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brand)一词最早来自于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现挪威和瑞典)的词汇“brands”。意思是点燃。
起初,品牌(brand)只是一种标识,目的是区分财产的归属权或产地,大约在距今4000年以前,标记被用在出租的畜生或奴隶身上以示所有权。在美国,直至19世纪初,标识仍被作为羞辱的标记用在逃犯、奴隶、流浪汉、窃贼或狂热的异教徒身上。
距今3614年的中国商代就开始用“烙刑”来识别罪犯,在距今904年的宋朝就发生过著名的“林冲刺配沧州”故事,当时的统治阶级也是通过采用脸上刺字的方式,这些都是最早期“品牌”符号历史。
品牌做的比较好的几个例证,例如:宝洁、飞利浦和福特是企业真正运用品牌的三始祖。1837年创建的宝洁公司,起初就是生产肥皂和蜡烛的厂家,在市场品牌化的驱动下,宝洁公司得以全面的提升和发展。包括1891年创建的飞利浦、1903年创建的福特公司都是品牌化进程的推动者和受益者。
如今,这三大品牌都已经超过了百年,同时,它们在各自的市场领域一直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这些都得益于品牌的持续良性发展。